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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负责宣传、贯彻、执法国家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防污染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方针、政策和规章制度、指示。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实施管理办法和规定,报上级批准后公布施行;
二、贯彻执行上级海事部门的年度总体工作部署,布置检查和总结本辖区的工作,研究解决各海事处、航管员在工作中提出的有关业务技术问题;
三、负责做好船舶登记发证、管理船舶登记档案。组织部署全市“三防”和季节性的船舶航行安全管理工作,开展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;
四、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和海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,负责海事法制工作,汇总上报事故统计及有关报表。定期综合分析事故原因,提出防范措施;
五、负责指导、检查通航环境的管理,审核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港口岸线和水域的使用,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、个人及时清除航障,负责水上、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工作,管理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发布;
六、负责指导、检查全市水上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的消防、防污监督管理工作;
七、按职责分工组织、启动水上交通事故、三防、船舶油污应急预案,做好应急管理工作;
八、负责对渡口的安全和内河乡镇船舶的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。监督和指导水运企业、乡镇运输船舶及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,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,提出指导意见;
九、负责签发辖区内船员员服务簿,组织内河四等、五等船舶船员适任资格考试,负责签发适任证书工作,掌握辖区内的技术船员情况,管理技术船员档案;
十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科长:胡余泉
联系电话:(0579)82055616 E-mail:huyq_jh@zjt.gov.cn 地址:金华市浦江街13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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