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制订本市船舶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2、贯彻执行船舶及水上设施、检验规程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政策、法规和规章;
3、负责辖区内的船舟白检验和船舶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,全面运行和实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;
4、按省局分工承担船长50米以下的内河船舶、乘客定额在250人以下的客船、船长15米以下的高速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审查和批准;
5、负责辖区内500总吨以下的船舶、乘客定额在205人以下的客船、500总吨以下的油船的制造检验、改装检验和营运检验;
6、负责本航区船舶修造企业、设计单位的定级管理以及对船厂生产技术条件的监督检查;
7、参加船舶机、海损事故的调查的技术鉴定工作;
8、协助省船检局做好船用产品的认可和检验发证工作;
9、指导、布置、检查本航区的船检业务工作,组织处理验船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;
10、受理船舶检验的投诉,组织处理船舶检验中的责任事故;
11、按要求建立健全船舶检验和产品检验技术档案;
12、承办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科长:王群蕾
联系电话:(0579)82055661 E-mail:wangql_jh@zjt.gov.cn 地址:金华市浦江街130号
|